关于行标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的一些问题 ...
唐颖达
(2026-08-05)
引言
行标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已于 2026-04-15 发布,将于2026-11-01 实施,该标准“适用于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的制造。”
经查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现在还没有产品标准,甚至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在现行各标准中也没有定义。
标准的编写应基于科学、技术和经验的总结。下面列出了行标 JB/T 15440—2026 中的一些疑似问题,并进行了一些分析和讨论,期望该标准能确实规范、指导、引领液压板料折弯机用液压缸的制造。
1 第 1 章“范围”的问题
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的第 1章“范围”中规定:“本文件适用于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的制造。”这里涉及了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和“驱动缸”术语和定义问题。
经查对,在 GB/T 34376—2017《数控板料折弯机 技术条件》、GB/T 36484—2018《锻压机械 术语》和 JB/T15403—2025《板料折弯机 名词术语》中都没有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和“驱动缸”这样的术语和定义。在该标准的第 3 章“术语和定义”中也没有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和“驱动缸”术语和定义。
在 JB/T 15403—2025 中界定了术语“电液同步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”的定义:“以电液比例或伺服阀驱动油缸运动、并通过位移传感器检测和反馈,来控制折弯机油缸同步运动的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。”术语“双伺服泵控数控同步折弯机”的定义:“用两台伺服电机及油泵分别控制左右油缸,驱动滑块运动的(液压)板料折弯机。
在 JB/T 15440—2026 中界定的这两种折弯机较符合在 JB/T 15440—2026 中界定的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的定义,因此该标准所谓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可能就是“电液同步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”和“双伺服泵控数控同步折弯机”。
需要说明的是,在 JB/T 15403—2025 中界定的术语“电液同步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”的定义并不准确,如电液比例或伺服阀不是“驱动”液压缸运动,而是“控制”液压缸运动;左右液压缸同步运动驱动滑块。
根据在该标准的第 3章“术语和定义”中界定的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的定义,该标准规定的液压缸或可能应用于“电液同步数控液压板料折弯机”和“双伺服泵控数控同步折弯机”。
参考 GB/T 36416.1—2018《试验机词汇 第 1 部分:材料试验机》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,该标准规定的液压缸应用于“采用液压系统加力,电子测量和液压伺服控制技术进行”折弯的液压板料折弯机。
毫无疑问,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规定的应是“有动态特性要求的液压缸”,应按照 GB/T 32216—2015《液压传动 比例/伺服控制液压缸的试验方法》(其代替标准 GB/T 15622.2—××××《液压传动 缸的试验方法 第 2部分:伺服液压缸》正在征求意见)试验,此点或是 JB/T15440—2026存在最主要问题。
2 第 2 章“规范性引用文件”的问题
在 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中规定:“下列表述形式属于规范性引用:a)任何文件中,由要求型或指示型条款提及(的)文件;b)规范标准中,由‘按’或‘按照’提及试验方法类文件;d)任何文件中,在‘术语和定义’中由引导语提及文件。”
(1)与 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密切相关的一些文件没有被规范性引用,如 GB/T 17446—2024《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词汇》、JB/T 15403—2025《板料折弯机 名词术语》、GB/T 14039—2002《液压传动 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》、JB/T10205.2—2023《液压缸 第 2 部分:缸筒技术规范》、JB/T 10205.3—2020《液压缸 第 3部分:活塞杆技术条件》等。
(2)没有正确引用规范性引用文件,如 GB/T15622—2023《液压缸 试验方法》(见本文“8 第 7 章‘试验方法’的问题”)。应该规范性引用 GB/T32216—2015《液压传动比例/伺服控制液压缸的试验方法》。再如 JB/T 10205—2010《液压缸》(替代标准 JB/T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正在批准),其规定的是没有“动态特性要求的液压缸”。
(3)JB/T15440—2026 缺少必要的规定,应规范性引用必要的文件,如应增加液压缸油口连接尺寸的规定,相应地应规范性引用 GB/T 2878.1—2025《液压传动连接 普通螺纹斜油口和螺柱端 第 1 部分:斜油口》这样的文件等。
3 第 3 章“术语和定义”的问题
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界定了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的定义:“采用伺服阀或伺服泵控制,驱动电液伺服折弯机动作的液压油缸。
根据 GB/T 1.1—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》的规定:“术语和定义中宜尽可能界定表示一般概念的术语, 而不界定表示具体概念的组合术语。”据此,表达具体概念的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,应由表达一般概念的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和“驱动缸”组成。
所以,在该标准的第 3 章“术语和定义”中应界定“电液伺服折弯机”和“驱动缸”术语和定义,而不是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。
另外,参考在 GB/T 34376—2017《数控板料折弯机 技术条件》中规定:“4.11.4 对于有比例阀或伺服阀的液压系统,……。”“驱动缸”这样定义“采用比例阀、伺服阀或伺服泵控制(的液压缸)”或较为准确。
在 JB/T 15440—2026 中还界定了术语“缸体”的定义:“用于活塞和活塞杆导向和支撑,并与活塞构成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上油腔、与活塞杆构成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下油腔的筒体。”术语“活塞杆”的定义:“活塞与杆部制成一体,在缸体内做上下往复运动的圆柱体部件。”术语“缸盖”的定义:“用于活塞杆和缸体密封及导向的部件,与缸体下端相连。”术语“密封件”的定义:“安装在活塞与缸体之间、活塞杆与缸盖之间的各种密封圈。”
根据 GB/T 1.1—2020 的规定:“术语和定义这一要素中界定的术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:
——文件中至少使用两次;
——专业的使用者在不同语境中理解不一致;
——尚无定义或需要改写已有定义;
——属于文件范围所限定的领域内。”
“缸筒”(在已被代替的 GB/T 17446—2012《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词汇》中即为“缸体”)、“活塞杆”和“密封件”在已有的、液压专业基础标准 GB/T 17446—2024《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词汇》中定义过,且“缸筒”和“密封件”的定义都有问题:
(1)缸体与活塞杆无法构成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下油腔,只有缸体、活塞、活塞杆、缸盖及其密封件才能构成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下油腔(见 JB/T15440—2026 图 1);另外,在 JB/T 10205.2—2023《液压缸 第 2 部分:缸筒技术规范》中界定术语“缸筒”的定义。
(2)除“安装在活塞与缸体之间、活塞杆与缸盖之间的各种密封圈”外,还有安装缸筒和缸盖之间的密封件(见 JB/T15440—2026图 1件 13“缸盖静密封圈”)。
4 第 4.2 条“连接方式”的问题
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的第 4.2条“连接方式”规定:“4.2.1 台阶式连接 通过缸体和连接板上的台阶面定位,由紧固螺栓将两者连接为一体。台阶式连接示意图见图 2。”“4.2.2 键槽式连接 在缸体和安装连接板的对应位置上分别加工键槽,安装时将连接键装入键槽,在通过紧固螺栓将两者连接为一体。键槽式连接示意图见图 3。”
产品标准的编制目的之一是为了保证产品的“互换性”。仅规定液压缸的“连接方式”,此标准无法保证产品(液压缸)的“互换性”要求。
另外,除应规定液压缸(缸体)与机架及连接板、液压缸(活塞杆)与滑块连接外,液压缸油口连接尺寸也应该规定。
本文作者建议在该标准第 5 章中增加相应的“连接尺寸”。
5 第 5 章“规格尺寸”的问题
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的第 5章“规格尺寸”中规定:“驱动缸的公称力、缸体内径、活塞杆行程的常用规格尺寸见表 1。其他规格尺寸的驱动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。”
在 JB/T 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中规定:“液压缸的基本参数应包括缸径、活塞杆(柱塞)直径、缸行程和额定压力。”
根据 GB/T 36484—2018《锻压机械 术语》和 JB/T 15403—2025《板料折弯机 名词术语》中界定的术语“公称力”的定义,其都是折弯机“最大工作力”,而不是单个液压缸“缸输出力”,因此“公称力”不是液压缸的基本参数。
在 GB/T 17446—2024《流体传动系统及元件 词汇》中界定了“缸径”、“缸行程”术语和定义,应使用本专业基础标准(最通用的标准)界定的术语和定义,这关系到该标准的编写质量。
6 第 6.7.2 条清洁度的问题
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:“6.7.2 装配后驱动缸清洁度应符合 JB/T9954的要求。”
在 JB/T 9954—1999《锻压机械液压系统 清洁度》中规定:“3.2.3 锻压机械数控、比例控制液压系统清洁度应符合表 3的规定。” 现将 JB/T 9954—1999 中表 3 修改为本文中的表 1。
表1 液压系统清洁度
| 系统类型MPa | 中、低压系统8 | 中、高压系统8~16 | 高、超高压系统16 |
| 清洁度 | 19/16 | 18/15 | 17/14 |
在 GB/T 14039—2002《液压传动 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》(已被 GB/T14039—2026《液压传动 污染分析 固体颗粒污染等级的代码法》代替)中,表 1 中的代码都是表征液压流体污染度的液压流体颗粒污染等级代码,而不是“清洁度”。
在 JB/T 15440—2026的“7 试验方法”中对试验介质的污染等级没有规定。
而在 GB/T 15622.2—×××× 《液压传动 缸的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:伺服液压缸》
(正在征求意见)中规定:“4.2.3 污染等级 试验用液压油的固体颗粒污染等级应不劣于GB/T 14039 规定的—/16/13 或 18/16/13。”由此可见,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规定的液压缸污染等级劣于 GB/T 15622.2—××××规定的液压缸污染等级,其可能不适应泵或阀的使用要求。
7 第 6.8 条“性能”的问题
(1)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:“6.8.1 最低起动压力 最低起动压力应符合表 6的要求。”现将 JB/T 15440—2026中表 6修改为本文中的表 2。
表 2 最低起动压力允差
单位为兆帕
| 液压系统公称压力 | 最低起动压力 |
| ≤20 | 不大于公称压力的5% |
| >20 | 不大于公称压力的8% |
作者注:1. “公称压力”不是该标准“5 规格尺寸”中液压缸参数。
在GB/T17446—2024中界定了“起动压力”术语和定义。
“液压系统公称压力”不是液压系统的参数,在 GB/T 3766—2015《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》中规定的液压系统参数为“最高工作压力”,还见于 GB 28243—2012《液压板料折弯机 安全技术要求》的规定:“5.2.3.3 液压系统回路应使用安全阀进行保护。安全阀应使用工具才能调整,且安全阀的调整压力不应高于(液压)系统最大工作压力的 10%。”液压缸应是以“额定压力”为基本参数,如在 JB/T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中规定:“活塞式双作用液压缸的起动压力不应大于表 2的规定值。”现将 JB/T10205.1—××××中表 2 修改为本文中的表 3。
表 3 活塞式双作用液压缸起动压力
单位为兆帕
| 额定压力Pr | 活塞密封形式 | 活塞杆密封形式 | |
| V形 | 除V形外 | ||
| ≤16 | V形 | 0.75 | 0.50 |
| 金属活塞环 | 0.15 | 0.10 | |
| 除V形及金属活塞环外 | 0.45 | 0.30 | |
| >16 | V形 | Pr×9% | Pr×6% |
| 金属活塞环 | Pr×2.5% | Pr×1.5% | |
| 除V形及金属活塞环外 | Pr×6% | Pr×4% | |
对比表 2 和表 3 中大于 20MPa 液压缸的起动压力,可见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规定的起动压力限值(大于公称压力的 8%)大于 JB/T 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规定的起动压力限值(额定压力×4%或×6%),显然 JB/T15440—2026这样的规定是不对的。因为“采用伺服阀或伺服泵控制”的液压缸,其主要性能特点就是具有较低的“起动压力”,可参见 DB44/T1169.1—2013《伺服液压缸 第1部分:技术条件》(已废止)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《液压缸手册》。
(2)在 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:“6.8.2 耐压性 驱动缸在经受 1.2倍液压系统公称压力,时间为 15s的耐压试验时,不应出现外渗漏和零件损坏。”
在 JB/T 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中规定:“分别向各工作腔施加 1.5 倍额定压力或客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的压力作为试验压力,型式试验保压2min,出厂试验保压至少 10s,对于较大缸径的液压缸,宜延长对各工作腔施加压力的时间,检查液压缸的完整性以及是否有外泄漏或零件损坏现象。”
在 JB/T 15440—2026 中规定的“耐压性”试验没有根据,且“耐压压力”要求低,可能给液压缸使用者造成危险。
另外,“外渗漏”不是标准界定的术语。该标准不使用标准界定的术语问题比较突出,影响了该标准的编写质量。
(3)在 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:“6.8.3 压力降 保压 10min,压力降不大于表 7的要求。”现将 JB/T15440—2026中表 7 修改本文中的表 4。
表 4 压力降允差
单位为兆帕
| 公称压力 | 压力降 |
| ≤20 | 公称压力的 2.0% |
| >20 | 公称压力的 2.5% |
在 GB/T 34376—2017《数控板料折弯机 技术条件》中规定:“4.11.3 以单向阀为主实现保压功能的液压系统,其保压性能应符合表 2 的规定。”现将 GB/T34376—2017中表2修改本文中的表 5。
表5 液压系统压力降
| 额定压力/MPa | 数控折弯机公称力/kN | 保压10min时的压力降/MPa |
| ≤20 | ≤1000 | ≤3.43 |
| >1000~2500 | ≤2.45 | |
| >2500 | ≤1.96 | |
| >20 | ≤1000 | ≤3.92 |
| >1000~2500 | ≤2.94 | |
| >2500 | ≤2.45 |
在未考虑单向阀的内泄漏(≤0.2mL/min)的情况下,按液压系统最高工作压力为 25MPa对比表 4 和表 5,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规定的压力降为0.625MPa/10min 远小于 GB/T 34376—2017《数控板料折弯机 技术条件》规定的压力降为(2.45~3.92)MPa/10min。应考虑验证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表 7 规定的合理性。
(4)在 GB/T 34376—2017《数控板料折弯机 技术条件》中规定的“6.8 性能”要求少,如缺少“低压下的运行及泄漏 ”技术要求等,该标准即存在液压缸性能指标不全面的问题。
8 第 7 章“试验方法”的问题
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:“7 试验方法 ……。7.7性能 7.7.1 最低起动压力和耐压性能检验按 GB/T 15622 的规定进行。7.7.2 压力降检验时,驱动缸在试验装置上空载运行 5min,然后逐渐加压至公称压力,在公称压力状态下保压 10min,以公称压力值与保压结束时实际压力值之差为压力降。”
(1)在 GB/T 15622—2023《液压缸 试验方法》中规定:“8.3 耐压和外泄漏试验 8.3.1步骤 应分别向被试液压缸两腔施加 1.5倍的额定压力或供需双方商定的压力,并保持至少10s。……。”“额定压力”是 GB/T15622—2023采用的液压缸基本参数,而不是“公称压力”(如 GB/T 15622—2005《液压缸试验方法》)。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使用“公称压力”是不对的。
(2)GB/T 15622—2023《液压缸 试验方法》的一些试验项目,不适用于较大缸径且两腔面积比大的液压缸。而 GB/T 15622.2—×××× 《液压传动 缸的试验方法 第 2 部分:伺服液压缸》(正在征求意见)“描述了伺服液压缸的试验方法”,适用于采用比例阀、伺服阀或伺服泵控制的液压缸。
(3)在 GB/T20001.4—2015《标准编写规则 第 4 部分:试验方法标准》中规定:“6.5试验条件 如果试验方法受到试验对象本身之外的试验条件的影响, 如温度、湿度、气压、风速、流体速度、电压和频率等,则应在‘试验条件’中明确指明开展试验所需的条件要求。”在 GB/T 15622—2023、GB/T 32216—2015《液压传动 比例/伺服控制液压缸的试验方法》(包括正在征求意见的将要替代的标准 GB/T 15622.2—××××《液压传动 缸的试验方法第 2 部分:伺服液压缸》)和 JB/T 10205.1—××××《液压缸 第 1 部分:通用技术规范》中都规定了“试验条件”,而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却没有规定“试验条件”。
(3)与其他相关标准比较,在 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少,即可验证的性能项目少。
9 结论
综上所述,行标 JB/T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的编写质量有待提高。下面总结归纳一下本文所述要点如下:
(1)JB/T 15440—2026《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》没有规定清楚所谓的“驱动缸”适用于在 GB/T 36484—2018《锻压机械 术语》和 JB/T 15403—2025《板料折弯机 名词术语》中界定的哪种液压板料折弯机。
(2)根据在 JB/T 15440—2026 中界定的术语“电液伺服折弯机用驱动缸”的定义,此“驱动缸”应是“比例/伺服控制液压缸”(见 GB/T 32216—2015)或“伺服液压缸”(GB/T15622.2—××××)。“比例/伺服控制液压缸”或“伺服液压缸”都是“有动态特性要求的液压缸”。
(3)根据标准编写的相关要求,JB/T 15440—2026的一些章节(如前 7 章)存在着这样或那样问题,具体请见本文前 8 节。JB/T 15440—2026没有规定“驱动缸”连接尺寸,此标准无法保证产品(液压缸)的“互换性”要求;“驱动缸”如是“伺服液压缸”,则技术要求和试验项目缺少较多的内容。
(4)JB/T15440—2026 缺少“试验条件”。缺少试验条件的试验方法,试验结果不具有“重复性”、“再现性”和“正确度”,试验结果也无法用于液压缸性能比对与分析。
最后需要说明的是,本文使用了标准的报批稿(版本)。待这些报批标准正式发布后,本文可能按正式发布的标准修订,敬请读者持续关注。
本文错谬之处,敬请专家、教授及广大读者批准指正。本文作者还提出了一些标准修订意见和建议,希望能为提高我国液压板料折弯机标准化水平做一点工作。


